有關您所述乙事,說明如下:
有關豎立式廣告物案,本所已於108年6月3日已函請各建商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本所將函請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依據臺南市廣告物自治條例規定辦理;另涉及違規竹木造鷹架部份亦以通報臺南市政府竹木造鷹架違章查報通報信箱予臺南市政府工務局妥處;
另有關滯洪池旁雜草過長案,已派工進行修剪。
謝謝您的來信指教,您的來信是我們推動區政的助力,希望您能繼續支持我們的區政建設,更歡迎爾後隨時提供
寶貴意見,做為本所檢討改進的依據,最後,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最後,請您能繼續支持我們的區政業務,以下為本所宣導事項,期望您能撥空幫我們填寫
滿意度調查問卷:https://web.tainan.gov.tw/sinshih/Questionnaire.aspx?n=21811&sms=19742,讓我們能提供更好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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