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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文化局「115年度臺南市歷史街區及歷史老屋振興補助計畫」

一、為鼓勵本市歷史街區及歷史老屋保存、修繕及活化再利用,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依據《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及《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補助辦法》辦理「115年度臺南市歷史街區及歷史老屋振興補助計畫」
二、本年度補助受理期間自115年7月1日(三)起至115年9月18日(五)下午5時止,補助項目包括建物整修、規劃設計及
教育推廣等三類,相關申請資格、補助內容及應備文件詳如申請須知。
三、相關申請文件及最新資訊可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https://culture.tainan. gov.tw/)或「好舊。好一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補助計畫」網站(https://oldisgood. tainan. gov.tw/)下載;如有申請疑義,請洽本案好舊·好輔導培力團隊(電話:06-
2757575分機5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