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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震災汽、機車毀損補助

本次震災汽、機車毀損補助,對象為因0206震災汽、機車毀損不堪使用而申請報廢者(含所有權人死亡),補助金額為汽車5萬元,機車1萬元,補助經費由善款支應,負責窗口為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採即審即付的方式,申請期限為4個月,至6月30日止,民眾申請補助須出具身分證明文件、車輛受災毀損證明、身分證影本及匯款帳戶影本。維冠大樓對面中古車行汽、機車因本次震災毀損部分,由業者出具車籍資料,交通局另以專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