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7月30日衛生局林副局長碧芬帶領登防中心、環保局稽查科及新市區公所人員,進行新市區登革熱防治業務稽查,稽查人員於新市永安宮周邊街道空地,查獲3處有孑孓之陽性積水容器,並共開立3張舉發單。
新市區長譚乃澄向市民宣導,近日颱風及午後雷陣雨後,請市民務必清除戶內外積水容器,落實「巡、倒、清、刷」四步驟,澈底清除孳生源,並呼籲如出現發燒、頭痛、後眼窩痛、肌肉關節痛、出疹等登革熱疑似症狀,請儘速向醫療院所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活動史和旅遊史。
另本市已於113年04月01日公告,本市公、私場所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及民眾應主動清除場所內之登革熱及其他孳生源。凡未主動清除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1款規定,開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或依同法第2項規定,對於屆期未完成改善情節重大者,命其停工或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