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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6年訂定「大型活動噪音管制指引」

大型活動辦理單位、場地出租借單位及主管機關(構)應避免噪音污染影響活動場所鄰近居民,善盡管理規劃責任,且採事先預防作法,對維護環境安寧,可達事半功倍之成效,亦可減輕環保單位稽查之負荷,特訂定本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