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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新和重劃區內路口10公尺違停及路邊逆向停車問題

  • 發表人:林先生
  • 發表時間:109-07-15 15:54

新和重劃區內富中街、富安三街、富安五街、富安六街,路口10公尺內經常有車輛違停,影響行車視線;且上述路段亦有車輛逆向違停
請相關單位前往勸導或取締

    • 回覆者:林慧婷(單位管理者)
    • 回覆時間:109/7/20 下午 03:10:19

    一、 有關台端反映富中街、富安三街、富安五街、富安六街路口10公尺範圍內經常違規停車一案,經本所現場勘查,該處路口已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10公尺內禁止臨時停車範圍內畫設禁止臨時停車線。
    二、 台端反映車輛違規停放一事,權管單位為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又因違規取締有時效性,建議台端可撥110報警,確保及時性取締,提供用路人良好路權。
    新市區公所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