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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違規停車、逆向行駛

  • 發表人:老新市人
  • 發表時間:109-07-31 12:17

您好,想請問新市警察局的人手是不是不足?在新市居住多年,中正路全聯到華興街口路邊經常有汽機車違規,不但違停(雙汽車並排)、停紅線、違規逆向行駛且沒帶安全帽,每次經過該路段真的是危機重重。台南去年底開始實施的加強取締幾乎沒看到什麼成效,這點永康的取締倒是做的很好,不但時常有警察巡視,維護交通,甚至較危險的路口都已經劃了紅線警示。反觀新市,真的看不出來哪裡有進步。是否請區公所協調將這些問題反應相關單位,並加強、落實交通取締部分?讓用路人有個安全的環境,謝謝。

    • 回覆者:方昭田
    • 回覆時間:109/7/31 下午 02:04:54

    您好,您的留言本所已收到,處理情形將再回覆您,敬祝 健康平安。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敬上

    • 回覆者:方昭田
    • 回覆時間:109/8/5 上午 10:12:15

    "您好:
    一、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1年10月24日警署交字第1010143229號函知臺南市政府警察局說明: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2款規定交岔路口10公尺內禁止臨時停車,是法律已明訂禁止停車之方式故本不待主管機關劃設或設置標誌標線。倘有違規(臨時)停車影響車流順暢及交通安全,請警察單位逕依相關規定舉發取締違規,合先敘明。
    二、 台端反映車輛違規停放一事,本所將函請臺南市警察局善化分局加強取締,惟違規取締有時效性,建議台端可撥110報警,確保及時性取締,提供用路人良好路權。
    新市區公所敬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