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國稅相關推廣政策宣導

(一)個人及營利事業110年度如有房屋土地交易,應留意房地合一稅2.0規定。
(二)110年度居住者所得扣(免)繳及股利憑單申報期間111年1月1日至2月7日,請多利用網路申報。
(三)扣繳義務人給付非居住者所得,於10日內繳清扣繳稅款者,可用網路申報扣繳憑單。
(四)購買能源效率1、2級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每臺最高退還減徵貨物稅2千元。
(五)汽、機車汰舊換新符合規定者,新汽、機車減徵貨物稅5萬元及4千元。
(六)停車場自動販賣機及111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食品、飲料自動販賣機,111年底前銷售得免逐筆開立發票。
(七)110年底以前取得之食品、飲料自動販賣機,116年底前銷售得免逐筆開立發票。
(八)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於111年1月1日上線,簡政便民再升級。
(九)統一發票兌獎APP「雲端發票集速挑戰」活動至111年3月底,歡迎踴躍參加。
(十)110年9月起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資料,統一由國稅局單一窗口回復。
(十一)111年1月1日起發生之繼承及贈與案件,遺產稅免稅額為1,333萬元、贈與稅免稅額為24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