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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度自入境旅客違規攜入豬肉製品檢出新基因重組型非洲豬瘟病毒核酸,請各單位依內容配合辦理,以維護我國農畜產品生產安全

一、請所轄(屬)養豬等相關業者,立即落實門禁管制、人車進出、畜牧場消毒等生物安全措施,並加強相關防疫宣導,畜主及獸醫師遇有疑似病例
      應立即循線通報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俾利即時反應及處置。
二、轄內飼養偶蹄目動物相關業者應避免前往疫區國家畜牧場進行參訪或接觸動物,返國後亦須更換衣物、淋浴並澈底消毒,並於1週後方可再進入動
      物飼養場,以確保所飼養動物之健康及防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