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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勞保紓困貸款申請 113年1月5日 開辦了

一、申請銀行
      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
二、申請期間
       113年1月5日(星期五)至113年1月19日(星期五)止。
(一)網路
      113年1月5日(星期五)9時起至113年1月19日(星期五)24時止。
(二)臨櫃
       113年1月5日(星期五)至113年1月19日(星期五)止(依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之每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止)。
(三)郵遞
     113年1月5日(星期五)至113年1月19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
三、申請資格
      ‧被保險人同時符合下列各款條件者,得申請本貸款。
      ‧生活困難需要紓困。
      ‧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113年1月19日止)。
      ‧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
      ‧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利息。
     注意:
      ‧已請領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得申請。
      ‧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每人限申請1次,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
四、申請方式(請擇一辦理)
 ‧網路
   符合土地銀行所定之網路簽約及對保資格者,應於受理申請期間點選土地銀行入口網站/一百十三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申請,
   依序填妥申請資料,並完成網路簽約及對保手續,網路申請受理後即以電子郵件回傳受理成功訊息。
   https://www.landbank.com.tw/Bulletin/Detail/4c813785-1f60-436b-9baf-a99e0082c1f9

‧臨櫃
   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齊第五點應檢附文件,親自向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提出申請。但因傷病診療期間無法親自
   辦理者,應提出委託書、醫療機構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其他足資證明被保險人與受託人親屬關係之證明文件)與受託
   人印章、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正本驗後發還)委託親屬辦理,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點應檢附文件,由被保險人親自
   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郵遞
    被保險人填妥申請書,並檢附身分證影本,以掛號郵寄至土地銀行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地址請至該行網站查詢),
    俟核定通過後再檢齊第五點應檢附文件,親自到原申請之分行或金融機構辦理簽約對保及撥款手續。
五、應檢附文件(完成網路申請者除外)
    ‧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住址,並貼足郵票)。
    ‧被保險人印章。
    ‧未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2份,以及健保卡(或駕照)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已在土地銀行開立存款帳戶者,請攜帶存摺及身分證正本及正、背面影本1份。
六、貸款額度
  ‧本貸款總額度新臺幣200億元為原則。
  ‧每人最高貸款金額新臺幣10萬元。
七、貸款利率
    自撥款日起為年息2.04%,嗣後由勞工保險局報勞動部於每年1月及7月第1個營業日,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
    手續費率公告調整,並自調整日起按調整後之年利率計算。
八、還款方式
     貸款期間3年,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自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如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需繳利息170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繳本息3,422元。
    提醒:

       ‧請按期正常還款,以免扣減未來請領之保險給付;並多利用網路申請方式辦理。
       ‧申請人對本貸款如有疑問,請直接向經辦機構洽詢,不要委託他人代辦,以防錢財遭詐騙。
       ‧本貸款直接撥入被保險人帳戶,不會要求以操作提款機辦理,請勿輕信詐騙技倆。
   洽詢電話
    ‧土地銀行客服專線(02)2314-6633及其所屬分行或其委託之金融機構
      (土地銀行於連江縣馬祖地區無營業據點,委託連江縣農會受理)。
    (詳細電話及地點請至土地銀行網站查詢)。
     ‧勞保局服務專線(02)2396-1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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