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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月起二至未滿五歲育兒津貼及五歲就學補助新制規定

一、二至未滿五歲育兒津貼及五歲就學補助,自112年1月起調整如下:
(一)取消育兒津貼申請人家庭綜所稅率受20%以上之限制。
(二)取消5歲至入國民小學前幼兒須就讀一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方得申領就學補助之規定。
二、112年育兒津貼或就學補助新制部分,均需由申請人自行重新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