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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衛生福利部「113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一、本方案已入住機構住民統一由機構協助代送;非現住機構住民由民眾自行以掛號郵寄方式或親送申請
    (寄至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收─臺南市安平區中華西路二段315號6樓)。
二、補助條件、資格及申請應備文件請詳閱作業須知及申請書,相關資訊公告於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網站
      /專業人員/長 照 2.0服務項目 / 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https://ltc.tainan.gov.tw);民眾如有疑問
     可撥打1966長照專線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