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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新制)宣導影片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於107年12月13日修正施行,由於新制規範修正幅度頗大(如:擴大關係人範圍、新增補助交易行為之限制及身分揭露機制等),監察院為加強多元宣導,特錄製6部宣導影片置於該院陽光法令主題網,包括:1、利衝法規範對象-公職人員及關係人;2、利益與利益衝突迴避;3、假借職權圖利與關說請託圖利之禁止;4、補助與交易行為之原則禁止及例外允許;5、機關注意事項-基本資料通報、迴避情形彙報及補助交易身分關係公開;6、利衝資料通報及補助交易公開系統簡介-操作說明及常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