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作業

類別

老人福利

申請項目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作業

單位

社會課

辦理時限(天)

 

單位聯絡電話

06-5994711#131

更新時間

2022年2月9日 

注意事項

申請條件:

1.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之市民。 
2.未接受政府公費收容安置。
3.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最低生活費標準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
4.全家人口之存款本金、投資及有價證券按價值計算之合計未超過一定數額:單一人口家庭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一口,增加新臺幣25萬元。
5.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不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6.未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依法拘禁者。
*公所依法得經衛生福利部全國社會福利資訊整合系統查 申請人及應計人口、所得、財產、稅籍等資料。
*本項補助之申請文件及審核標準由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訂定。 

作業流程下載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作業流程圖

申請書表下載

應附文件

1.申請人新市區農會存摺封面影本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
2.應計算人口如有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須附學生證影本(須有蓋該學期之註冊章)1份。
3.應計算人口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請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1份。
4.身分證、私章(申請補助之當事人及接受調查之家屬)。
5.其他相關文件(離婚協議書或判決書、服刑、重傷病、失蹤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