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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關於在地人使用新和壘球場的租借

  • 發表人:郭信男
  • 發表時間:109-04-18 10:33

請問新市壘球場養護單位是台南壘球協會是嗎?最近我們新市的壘球隊想租借進去運動練球,但是租借得到的回應是半天收費3000元,請問這收費不會太誇張嗎?而且我們還是在地人,三五好友要進去訓練,就算約到隊上10個人來練球好了,一個人要負擔300元?這收費只是單純公所所標示的清潔費嗎?還是過於盈利了?麻煩公所人員調解一下了,地方人事不能使用不起地方球場,那當初花費800萬所蓋的球場是否變成某單位賺錢的工具了?

    • 回覆者:方昭田
    • 回覆時間:109/4/20 上午 08:49:21

    您好,您的留言本所已收到,處理情形將再回覆您,敬祝 健康平安。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敬上

    • 回覆者:方昭田
    • 回覆時間:109/4/21 上午 07:58:34

    "親愛的「郭」先生/女士您好:
    有關您反映:「…半天收費3000元…一個人要負擔300元…收費不會太誇張嗎?…而且我們還是在地人…過於盈利了…變成某單位賺錢的工具了…」等問題,本所說明如下:
    一、針對您的建議,按本所108年02月12日第1080102007A號令:修正「臺南市新市區公所壘球場使用管理須知」規定,本場之使用,除本所另有規定、委外經營、行政協助或認養契約等約定外,依本須知辦理。除因另有規定、委外經營、行政協助或認養契約等約定必要之清潔費等費用外,採日間開放免費使用管理,並以經申請核准使用者為限。
    二、並查本區壘球場業經公開甄選由社團法人台南市慢速壘球協會認養,並簽訂有認養契約,因此使用時間、方式及費用,須另依該認養契約等約定辦理。
    三、至於使用收費上,按規費法第8條及第10條規定,各機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公有場所,應徵收使用規費,又認養單位對於本區壘球場之必要費用,應依興建、購置、營運、維護、改良、管理及其他相關成本,並考量市場因素合理定之。
    四、且按認養契約規定,經認養之場地應維持其專項運動之使用功能,除必要之清潔費等費用外,不得有營利行為及限定使用對象,且應對本區轄內球隊訂有減免或優惠措施,並依據評審通過之認養計畫為準,並查認養單位並無沒有半日3,000元之收費,但如確屬於新市區社區、學校自組球隊,則有優惠措施,以每一場次4小時計費,清潔費300元以及水電費500元,故一場次4小時共800元,損害保證金3,000元。
    五、您的問題本所甚為重視,已通知認養單位應盡溝通說明義務,並依規定除必要之清潔費等費用應合理訂定外,不得有營利行為及限定使用對象,且應對本區轄內球隊訂有減免或優惠措施,您可再向該認養單位申請使用,連絡電話06-2232733、0926416102
    六、您的來信是我們推動區政的助力,希望您能繼續支持我們的區政建設,更歡迎爾後隨時提供寶貴意見,做為本所檢討改進的依據。
    七、如果還有相關問題請與承辦人林建忠聯絡(電話:06-5994711分機128),並謝謝您的來信指教。最後,敬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