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區龍目井路及陽光大道路口候選人廣告招牌掛在人行道上,其實不止這一處,請區長派員查看一下,請他或她立即改善拆除,這樣沒有守法的人,不應該讓她或他當選DATE:2018-04-09 15:00:16
見招拆招先生,您好:親愛的區民您好:您反映龍目井路及陽光大道設置廣告招牌1案,本所非常重視,經本所查察處理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本案已於107年4月19日查報至臺南市第府竹木造鷹架違章查報通報信箱。謝謝您的來信指教,您的來信是我們推動區政的助力,希望您能繼續支持我們的區政建設,更歡迎爾後隨時提供寶貴意見,做為本所檢討改進的依據,最後,敬祝您身體健康 萬事如意。 新市區公所敬復最後,請您能繼續支持我們的區政業務,以下為本所宣導事項,期望您能支持:撥空幫我們填寫滿意度調查問卷:http://goo.gl/XhZArg,讓我們能提供更好的服務。並幫新市公所臉書粉絲團按個讚吧:https://goo.gl/2kzsGT;亦邀請您成為新市公所LINE@官方帳號的好友https://line.me/ti/p/%40wvx1152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