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 低(中低)收入戶作業 | 申請項目 | 低(中低)收入戶申請作業 |
單位 | 社會課 | 辦理時限(天) | |
單位聯絡電話 | 06-5994711#136 | 更新時間 | 2023年10月18日 |
注意事項 | 申請條件:需設籍本區並於本市住滿183天以上,且符合以下各項各款規定者 *低收入戶審核標準: 1.家庭總收入: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倍。 2.家庭動產:每人每年不超過新臺幣8萬元。 3.家庭不動產:每戶不超過新臺幣358萬元。 *中低收入審核標準: 1.家庭總收入: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 2.家庭動產:每人每年不超過新臺幣12萬元。 3.家庭不動產:每戶不超過新臺幣537萬元。 |
作業流程下載 | 臺南市新市區公所低(中低)收入戶申請作業流程 |
申請書表下載 | 無 |
應附文件 | 1.身分證、私章(申請補助之當事人及接受調查之家屬)。 2.應計算人口所有商業保險要保單。 3.應列算人口所有金融機構存摺(須整理內頁至最近日期)。 4.應計算人口若有外籍配偶,請檢附居留証影本。 5.應計算人口若有16歲(含)以上仍在學者,須附學生證或在學證明(須蓋註冊章)。 6.申請人新市區農會存摺封面影本或郵局存摺封面影本1份。 7.其他特殊情況證明文件(如在監證明、失蹤證明、診斷證明書、身心障礙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