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9月22日總處資字第1090041953號函辦理。二、公教人員「可退休日」之資料係由「公教人員退休撫卹試算系統」依當事人個人履歷資料計算,如計算結果有誤,應請當事人先行校對MyData網站之個人履歷資料,並由人事人員於總處「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資訊系統」(WebHR)完成資料更正後,隔日再重新計算。三、檢附原函影本及操作說明手冊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