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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學年度第2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即日起至本(112)年10月5日(星期四)受理申請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臺南市政府平埔族群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辦理。
二、凡符合申請資格者即日起至112年10月5日(星期四)止,檢附申請表及相關文件至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辦理。
三、檢附旨揭申請須知及相關表件各1份供參,或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